点击次数: 8 更新时间:2026-04-30
作者:来源: 日期:2026-04-23查看次数:【61】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中医校〔2023〕148号)第六条“凡在基本学制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一般允许延长1-2年学习时间,最长学习年限为专业基本学制加两年”;第十二条第一款“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等相关规定,为严格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拟给予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22级吴为民等14人(其中专科6人,专升本8人)注销学籍,按“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3日至5月19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7-68890360 。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3日
附件: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吴为民等14人学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