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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自考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通知

点击次数: 588  更新时间:2012-08-27

关于转发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自考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

      为了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使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更贴近社会需求,全国考委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组织全国考委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对现有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修订和论证。现将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1]5号)转发给你们,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自2013年1月1日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的通知

考委[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解决我国物流管理人才短缺的矛盾,2004年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合作开考了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项目。自开考以来,这种学历教育与职业认证相结合的的专业得到了社会认可和考生欢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物流管理方面的人才。

      随着国际经贸和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对物流管理人才提出了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针对物流管理专业学科特点和行业背景,同时为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使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更贴近社会需求,经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协商,并组织全国考委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论证,全国考委决定对现有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此次对物流管理专业计划的调整,更明确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在课程设置上,加大了选考课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以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并注重培养考生掌握物流管理基本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现将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设置标准(见附件),各地必须遵照执行。

      二、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仍由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层次组成。所有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课程设置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构成。专业核心课为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将按期提前通知。其余课程的考试安排以当年的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为准。

      三、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变)。请开考本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时向社会公布,尽快安排好调整的相关工作。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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